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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欢案二审宣判:五年!构成防卫过当,一审定罪正确,量刑过重(内附判决书)

2017-06-23 工人日报

今天上午,备受关注的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,构成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。



2016年4月,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,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。于欢刺伤4人,其中1人死亡。于欢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。宣判后,被告人于欢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等人均不服,提出上诉。






来源:山东高院微博


本期编辑:朱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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